6 月 10 日上午,贵州李玉前被控 " 杀妻灭子 " 案重审二审在贵州高院开庭审理。潇湘晨报记者在现场获悉,当日庭审持续到晚上 7 时许,次日将继续开庭。当日上午庭审主要对重审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部分,听取上诉人李玉前的意见,随后进入法庭调查,进行庭审发问。
辩护律师周兆成称,在发问环节前,法院对李玉前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提出的,关于排除非法证据及对案发现场重新鉴定等要求作出了回应。" 很遗憾的是,这两方面都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和通过。" 周兆成称。
在控辩双方就事实部分相互发问的环节,周兆成称,双方在李玉前与同案被告孟某红的关系,以及李玉前与遇害妻子的关系上分歧非常大。
判决书显示,六盘水市检察院指控,2001 年 3 月 20 日凌晨 2 点 50 分,李玉前回到家,其妻儿已睡下,见妻子对其不理睬,李玉前由平时对妻子的怨恨转为杀人恶念,冲到床上用双手掐住妻子的脖子致其身亡。3 岁儿子因其挣扎惊醒并哭起来,李玉前因惧怕儿子哭声惊动邻居而使罪行败露,又用枕头捂住其口鼻致其身亡。
此外,孟某红在口供中提到,当晚,李玉前邀请她去他家,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走,随后说家里出了一点事,请她帮忙,随后她得知李玉前是要她帮忙处理他妻儿的尸体。她便想,帮李玉前处理完,李玉前就可以带她离开。
然而据李玉前和律师周兆成所述,案发前其实李玉前与孟某红已经是水火不容的关系,他们提出,有相关报警记录和法院记录可以证明,孟某红曾带人去砸李玉前家玻璃,孟某红还曾起诉李玉前妻子侵犯自己名誉权。而且案发前李玉前已经取得了妻子的原谅,双方情感并无问题。
周兆成认为,据此,控方指出的李玉前的杀人动机将不成立。
案发住宅已贴上封条。记者 吴陈幸子 / 图
李玉前辩护律师周兆成称,此前重审一审庭审持续了共 6 天,此次二审持续时间还不确定。" 既然 24 年来李玉前都在进行这个申诉,那我们也不在乎这几天,我们希望法庭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应该审清楚问明白。"
此次开庭,同案被告孟某红并未到场,李玉前同其辩护律师称,将继续要求应该对其进行传唤,以查清案件真相。
李玉前与妻子旧照。受访者供图
潇湘晨报记者另注意到,遇害者家属出席了此次庭审。记者从李玉前哥哥李玉山处了解到,遇害者家属方提出了民事上诉。
此前重审一审开庭时,遇害者家属提出李玉前赔偿 50 万、孟某红赔偿 150 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。据宣判结果,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(刑罚已经执行完毕);被告人孟某红犯包庇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(刑罚已执行完毕)。
民事上,李玉前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万元,孟某红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李玉山称,遇害者家属对一审赔偿金额不认可,并希望追加孟某红为民事赔偿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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