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,在司法实践里,涉彩礼纠纷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。2 月 23 日,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,对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提出工作要求,这已经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五年关注高额彩礼问题。
这个周期内,杨小珍代理的彩礼纠纷案件也呈爆发式增长。她是婚姻家事律师,同时任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据她观察,她代理的案件中,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彩礼的情况在逐年增加。大部分案件里,彩礼不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简单财务纠纷,而是两个家庭间的权衡博弈,很多情况下,双方的父母才是对彩礼分配与返还有话语权的角色。
站在不同立场上,她发现每个人看待彩礼分配与返还是否公平、理性都不同,浓缩了人们看待婚姻、家庭、法律等各方面价值分歧。而彩礼纠纷背后,不仅仅是金钱的分割,更隐含了婚姻关系的复杂真相。
以下是杨小珍的讲述。
文丨李晓芳
编辑丨王一然
01
两起彩礼纠纷案的不同结果
我曾经在一个月里代理了两起离婚案件。一起是结婚 10 个月左右,女方起诉离婚,男方希望退还现金彩礼 12 万和价值 3 万多的三金,但女方最多只愿意退还 2 万元彩礼,双方调解不成,只能等法官判决。这个案子我代理的是被告男方,最后法院判决原告女方退还 88000 元彩礼,价值 3 万多的三金也全部退还。
另一起是结婚一年左右,男方想离婚,要求女方退还 10 万现金彩礼、上门费 1 万,价值 3 万多的三金和价值 3 万多的名牌包包。女方认为结婚一年左右了,如果退还彩礼和物品,心理上接受不了。这里我代理的是被告女方,结果是女方不退还任何财物,男方需要补偿女方 3 万元调解离婚。
看似相同的案件,但细节和实质是不同的:尽管他们都是结婚一年左右,但共同生活实质、彩礼实际使用、女方的陪嫁、孕育情况、过错程度等等因素才是调解或法院判决的核心。
●图源东方 IC
第一起案子两个人是通过朋友认识后闪婚了,但他们不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,婚后双方见面很少,婚后 4 个月左右,女方就在微信上提出了离婚。起初女方愿意退还大部分彩礼,但男方家为了儿子娶媳妇,彩礼加上各种婚礼开销一共花了 30 多万,男方父母就要求彩礼和三金必须全退。双方协商不成,女方就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其实一般结婚近一年,如果调解不成,法院大多会判决女方退还三成左右的彩礼,能退四至五成彩礼就算烧高香了。这个案子最后判决退还七成彩礼,第一个主要原因是,我们举证了两人确实缺乏共同生活的实质,我和助理还找了 6 个登记结婚后却未共同生活的判例给法院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确定彩礼是否返还,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。
另外,男方家庭条件不是很好,为了结婚花的 30 多万很多是借的钱,女方没有生育子女,陪嫁也很少,以及男方没有过错,也是法官认定是否退还彩礼和退还多少的重要标准。
还有一个关键点是现金彩礼方面,女方在微信上明确表示了,彩礼全部被她妈妈在银行存了定期,没有实际使用过。2024 年 2 月 1 日施行的审理彩礼纠纷的若干规定里,就提出了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,确定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如果能列出证据,比如有记账习惯、账单等等,能举证彩礼用于双方生活支出、婚房装修等等,返还比例就会降低甚至不用返还。但女方完全没有使用,这也是法院判决返还七成的另一个主要原因。
第二起案件,两个人是恋爱一年半后结的婚,婚后共同生活了一年,而且女方为男方婚前房子装修出资了几万元,婚后也有一些共同消费、相互转账。男方为了离婚,多次换锁不让女方进家门,恶意向女方单位领导投诉女方,他是存在过错的。
这个案件一审开庭两次,第二次开庭前我们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,最终女方不退还彩礼和三金,男方补偿女方 3 万元。男方其实也是权衡利弊,他本身着急离婚,但如果女方不同意,法院会判不离,那么他得第二次起诉离婚,最后彩礼能否返也是未知数,他才让步调解离婚的。
02
彩礼退还纠纷案增长背后
从 2020 年开始,找我咨询婚姻家事的客户越来越多,我也在法院担任调解员,目前我代理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婚姻家事类的。之前我每年代理的离婚案件大概是十几起,2023 年开始,我每个月处理的案件 90% 以上是离婚家事案件,彩礼退还纠纷呈爆发式增长,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彩礼的情况也会更多。
增长的原因我认为有三点,一个是闪婚闪离现象激增,民政局 2024 年有统计数据,全国结婚登记数为 610.6 万对,而离婚登记数高达 262.1 万对,这个数据还不包含在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的人数。而且 80 末和 90 后人群是离婚的主力军,不管是初婚,还是再婚,闪婚闪离的特别多。以我经办的离婚要求分割退还彩礼的,都是结婚几个月或一年左右的,共同生活时间不足引发返还彩礼诉求。
原则上结婚时间越短,特别是还没有孩子的情况下,不管是我代理的,还是我看到其他律师代理的,只要是闪婚闪离的,基本没有一个说不要对方退还彩礼。
这背后又引出第二个原因,彩礼从象征性礼金异化为 " 婚前资产重组 ",从 6.6 万元至 40 万元以上不等,然后现在年轻人工资又比较低,大部分是月光族,彩礼和结婚摆酒的钱大多来源于父母的积蓄。所以不是男方或者女方说退不退的问题,而是拿了 " 棺材本 " 出来的父母坚决要求退。
我们也碰到过好几起,男方不出面,觉得之前也有感情不要退了,但他的父母接受不了,然后男方不愿意起诉,他的父母天天跑到女方单位去闹。最后双方协商了一个返还比例,调解结案了。
●图源东方 IC
2021 年以前,一般结婚后离婚主张退还彩礼,法院基本上不会支持;偶尔有退还的,法官也是酌情自由裁量的。2021 年,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相关条款中,规定了退还彩礼的三个条件: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还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2024 年 2 月 1 日实施的《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对于彩礼返还的原则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,里面提到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
但是,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彩礼数额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那怎么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呢?就要综合考虑男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男方家庭经济情况和当地习俗等等。
2024 年实施的规定里,除了更精细化地明确了彩礼返还规则,也明确了彩礼认定范围,关键看财物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直接目的,以及财物价值大小,一般订婚礼金、三金都属于彩礼。这两项基本也是双方诉求的重点,因为金额大,占的比重高。
订婚前后给的一些礼品和红包则要看具体的情况,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,给女方或女方父母金额较大的红包,比如过万了,有的法院也会酌情认定为彩礼。倒茶钱等金额低于 2000 元的仪式性小红包,或者日常消费性礼品、恋爱期间日常礼物等,一般不会认定为彩礼。
有具体的规定,返还规则也更明确。所以离婚时,现在当事人也更敢于主张权利,彩礼返还案件也就有增长趋势。
03
两个家庭的战争
从我这几年接触的离婚案件来看,大概有三分之一是闪婚闪离的,两个人可能婚前就没想好,因为父母催婚啊、社会压力结了婚,婚后出现矛盾的不在少数。
10 年以上夫妻闹离婚的,反倒还减少了一点,(有孩子的)通常会因为孩子忍耐下来。我还接待过挺多那种 50 来岁夫妻闹离婚的,一般是孩子高考完或者上大学了,离婚的概率又起来了。
结婚前三年离婚的,大部分情况下,父母才是背后真正的 " 说话者 " ——因为结婚初期一般都没有什么经济能力,结婚成本都是父母掏的钱,谁拿钱谁就要说话。
所以比起孩子抚养权争议等问题,彩礼之类的财产分割在协商调解时更容易陷入僵局:一方面是证据复杂,彩礼很多时候给的是现金,如果没有证据意识,有时就会出问题。
我之前接触过一个案件,女方是湖北的,男方是四川的,双方通过四川一个小婚介机构相识并结婚。因为闪婚,女方婚后感觉双方不合适要求离婚。结婚前,男方爸爸交给婚介机构 20 多万元现金作为彩礼,男方要求全部退还。但婚介机构只给了女方 8.8 万元,女方退还了 8.8 万元,两人协商离婚。而婚介机构那边,男方报了警,因为是现金往来,没有其他证据,警方也无法立案。
另一方面,财产分割涉及双方父母,有时还有中间牵线的媒人,多主体博弈,沟通成本很高。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案子里,一审结束,女方要返还七成彩礼,她不服,就上诉到了中院。其实男方对女方是有感情的,彩礼金额也不大,也想退几步,但他父母不肯。
后来案件到了武汉中院二审,我就通过男方的哥哥去做他们父母的工作,本身这个事也不存在故意隐瞒、欺骗之类的原则性错误,再则女方也是受到损失的,她之后进入婚姻市场可能也会有些影响。就这样反复来回沟通,二审开庭前,双方调解了,最终是女方返还了三金,给了四万多块钱。男方挺满意这个结果的,他本来也不想和女方撕破脸,只是迫于父母的压力。
●图源东方 IC
我也遇到过有案子是父母来律所咨询,父母想起诉打官司。2024 年实施的规定里,第四条就提到:婚约财产纠纷中,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;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。现在的彩礼纠纷中,父母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已经是常态。
我现在每年都会帮好几对年轻夫妻拟定婚内财产协议,特别是结婚时间不久的,也有打算结婚的,找我写婚前财产协议。有人会把彩礼、陪嫁这些都考虑进去,双方会提前商量好,万一离婚了,共同财产、债务怎么分割,彩礼要不要返还,返还比例是多少,这些问题可能都会涉及。
计算清楚对他们的感情其实不是伤害。一般能来签财产协议的,两个人的法律意识肯定都比较强,而且能理性地看待和认同这个事情,同意在桌面上把一切都说清楚了,后面如果发生问题,矛盾和撕扯反而少了。
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和公平性,对吧?作为女方和女方父母,肯定会觉得这不公平,结婚一年左右了,离婚还要退还彩礼,女方可能还会承受情感伤害,比如再婚选择面就不如男性广;对于男方来说,他也会觉得我结个婚,父母 " 棺材本 " 都搭进去了,媳妇又没了,他也会觉得(不退还彩礼)不公平。
法律上的公平其实和你能提供的证据有关。比如女方口头上说,钱都用在婚后生活支出,那肯定不行,你得举证,列出支付数据,甚至聊天记录有时也是能作证的。
我有遇到女方是全职太太的案子,因为对家庭付出较多,离婚时要求男方进行家务劳动补偿,像家务劳动和对家庭的贡献,就是很难举证的。最近湖北荆门有个案子,一对 60 岁的夫妻离婚,妻子多年照顾家庭,提出了经济补偿诉求,花了好几年时间,经过好多曲折才给了 8 万。
我一般调解一个离婚案子,可能只需要服务二三十个小时就完成了。但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,累计服务时长将近 100 小时。它的复杂在于这对夫妻,包括双方父母的感情纠葛太深了,不仅是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,还有双方父母对家庭的付出。双方都在犹豫,时不时有和好的打算,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付出得太多,很难切割,就这样反反复复。
婚姻家事案件里有很多爱恨情仇,但一到离婚环节,法律其实解决不了太多别的东西,它只能规定财产的分配,还有孩子的抚养权。它规定不了你的婚姻能存续多久,也没办法帮你解决家庭里的矛盾和冲突。至于对谁公不公平,法律也没有办法面面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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